上期发〔2020〕371号
各有关单位:
经研究决定,自2020年10月22日(周四)收盘结算时起,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:
铜、铝、锌、铅、锡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8%,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%;
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、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、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,则按两者中比例高、幅度大的执行。
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事项按《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》执行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相关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一览表
上海期货交易所
2020年10月20日